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记者关桂峰)记者15日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由于15日起,北京将有一次较明显的降温天气过程,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居民采暖延期5天,至3月20日24时结束。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要求各供热单位落实延长供暖所需的燃料,保证延长期内稳定供应;延长采暖期内,供热管理部门对供热服务的要求不变,各供热单位要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标,即在18摄氏度以上,不得以任何原因提前停暖;对于尚未接件和办理的供热投诉要加大督办力度;电网调度部门要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平衡好供热和电力需求,确保各热电厂稳定供热。
北京市法定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至下一年的3月15日,但是北京也“看天供暖”,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提前或延后供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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