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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再现“掏空”案例 实控人妄为该如何约束?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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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26 15:24:09

  新华社上海12月26日电 题:A股再现“掏空”案例 实控人妄为该如何约束?

  新华社记者潘清

  因原实控人涉嫌以多种手段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第6份监管工作函,风险持续发酵。

  A股再现“掏空”案例,也让包括10余万保千里股东在内的市场参与者关注:实控人若肆意妄为,该如何进行约束和惩戒?

  实控人涉嫌侵占公司利益 保千里风险持续发酵

  25日,已停牌5个月的保千里发布《关于董事会核查对外投资等事项结果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称发现原董事长庄敏存在涉嫌以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大额预付账款交易、违规担保等为由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高达67亿元。

  针对保千里风险情况加重、面临多重困境的情形,上交所第一时间发出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风险事项,并全面评估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在公司股票复牌前,如实、充分地向投资者进行披露;尽快核清各项确切损失情况及影响,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追偿方案;针对控制权变更风险制定相应措施并及时予以披露;尽快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充分提示风险后安排股票复牌交易。

  此外,因保千里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大额违规担保等情形,上交所要求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申请对股票实施风险警示。

  这已是数月间上交所对保千里发出的第6份监管工作函。自今年7月庄敏等人因虚增估值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保千里多重问题逐步显现,风险持续发酵。

  面对交易所的持续问询,保千里25日预告将于27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部分高管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决定取消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54.75万股的计划。

  A股再现“掏空”案例 小股民或被迫“买单”

  从7月12日实控人庄敏等因涉嫌信披违法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到7月25日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保千里股价出现一波大幅下挫,停牌前一交易日更以跌停价位报收。

  有统计显示,停牌前保千里股东超过10万名,且绝大多数为散户。面对重挫的股价和接踵而至的监管工作函、立案调查通知,数以万计的小股民难免忧心忡忡。

  事实上,相似情形在A股市场屡见不鲜。继2003年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后,2006年交易所展开了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专项行动,监管“高压”下相关行为明显收敛。

  不过,实控人或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现象仍屡有发生。12月23日,*ST华泽发布《关于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整改进展情况的公告》。这家公司2015年度年报披露被实控人控制公司占用资金余额近15亿元,自当年5月起相继发布了近80份整改情况公告,但资金占用问题至今悬而未决。

  23日,停牌近两年的*ST华泽发布关于股票可能存在被实施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一旦被暂停上市,公众投资者利益无疑将严重受损,逾6万股民或被迫为实控人违法违规行为“买单”。

  实控人妄为如何约束? 提高违法成本成当务之急

  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组成,控制权被视为一项富有价值的资产。因为可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又易于利用对公司的控制权实施违法违规行为,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一直是证券监管的重点主体之一。

  A股市场上侵占甚至“掏空”上市公司资产的现象缘何屡禁不绝?法律界专家认为,除了缺乏对控股股东认定的实质穿透式标准外,处罚力度偏弱难以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震慑也是主因。

  多年来,证监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实控人多采用警告或罚款等行政处罚手段,采取市场禁入等严厉措施的比例较为有限。交易所层面则多停留在通报批评,公开谴责或认定当事人终生不适合担任董监高的案例非常鲜见。

  部分实控人的肆意妄为该如何约束?业界认为,提高违法成本已成当务之急。

  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罗培新等人建议,在兼顾行政目标实现和保护相对人权益的比例原则框架下,分别提高罚款数额、市场禁入、公开谴责及公开认定的处罚强度,以期达到警示控股股东、实控人的目的。

  “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也被认为是约束实控人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这一方面,2015年末证监会、发展改革委、央行、财政部等20多个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已经作出了积极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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