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夏晓伦)25日,财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7年财政收支情况 。会上,税政司副巡视员袁海尧表示,2017年全年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袁海尧表示,2017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大力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全年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
据袁海尧介绍,在减税方面,继续推进营改增,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进一步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试点,放宽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条件,扩大优惠享受主体;将商业健康保险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延续实施到期的6项税收优惠政策。
袁海尧还介绍道,在降费方面,取消、停征或减免43项中央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7项收费标准。取消和减免5项政府性基金,降低2项征收标准。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出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等政策。减税降费政策的实施,对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营商环境等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减税措施。”袁海尧说。据他介绍,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以来,实现了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预期目标,其中,2017年1-11月,累计减税7162亿元。分行业看,改征增值税行业受益于试点政策安排,与缴纳营业税相比累计减税4711亿元。制造业等原增值税行业受益于可抵扣进项税增加,与试点全面推开前相比,累计减税2451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增值税特殊的抵扣机制,受收入成本结构、投资周期等因素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在不同时点存在一定波动,并非每一个纳税人在每一个时点均实现税负下降。在营改增整体减税的同时,也有部分纳税人出现了税负不同程度上升的情况。”袁海尧表示。他还表示,对这些问题,财税部门高度重视,将密切跟踪试点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试点政策。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帮助企业将政策用好用足。他认为,企业也要创新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主动适应税制转换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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