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王优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司局负责人12日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该负责人强调,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标准和范围,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
据介绍,2008年至2017年,全国棚改累计开工3896万套,帮助约1亿人“出棚进楼”。其中,2013年到2017年,全国棚户区改造累计开工2645万套,全国棚改完成投资约6万亿元,6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了社会公平,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启动新的三年棚改攻坚计划,今年开工580万套。据该负责人介绍,今年上半年,全国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
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各地对棚户区范围和标准的执行总体上是好的,但一些地方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将棚改政策覆盖范围扩大到一般建制镇,有的将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棚改范围,也有的把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范围。
该负责人说,下一步,各地应当及早开工新建项目,加快建设续建项目,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努力做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早日“出棚进楼”,住得放心、舒心。
他强调,要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各地要树立精打细算理念,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禁大手大脚花钱,严禁违规支出,确保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棚改贷款,努力实现市域范围内棚改资金总体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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