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刘慧、杨凌伟)证监会近日依法对金元证券和大成律所2宗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证监会依法对金元证券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金元证券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300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陈绵飞、李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依法对大成律所未勤勉尽责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大成律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万元,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新明、许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
上述案件中,金元证券作为山东雅百特借壳中联电气的财务顾问,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出具的201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等存在虚假记载。大成律所作为粤传媒收购香榭丽项目的法律顾问,未对香榭丽重大业务合同进行审慎核查验证、未发现香榭丽对外重大担保事项、未按照查验计划列明的程序和方法审慎查验香榭丽广告阵地和屏幕,出具的相关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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