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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写在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之际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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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01 16:56:33

  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  题:以法治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写在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施行之际

  新华社记者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将带来哪些新变化?2020年我国吸引和保护外资还有哪些新举措?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外资企业和商会负责人以及相关专家。

  强化主基调:实施条例细化外资促进和保护措施

  2019年的最后一天,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全文对外发布。这个6000多字的实施条例,共分6章49条,除了总则和附则两章外,包括投资促进、投资保护、投资管理、法律责任4章,与外商投资法的相关章节对应。

  制定和完善配套法规有重要意义。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条例对外商投资法需要从行政法规层面细化的事项尽可能予以明确,增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法律有效实施。

  综观实施条例,“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主基调”跃然纸上。

  在投资促进方面,强调要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规定在项目申报、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等方面一视同仁;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国家、行业、地方等各层次标准制定修订;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限制外资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或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等。

  “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是投资促进的最有力手段和最主要方式。外资要落地,需要监管部门降低准入后壁垒,落实公平待遇,促进公平竞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崔凡说,实施条例内容积极稳妥、实事求是,规定更加具体。

  在投资保护方面,实施条例明确国家对外国投资不实行征收,特殊情况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的,应依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并按市场价值给予补偿;禁止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转让技术等。

  中国美国商会政策委员会负责人莱斯特·霍尔特认为,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有一系列亮点,特别是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平市场竞争,以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禁止强制技术转让等,都回应了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心关切。

  “正是因为负面清单的缩减,我们才有机会在中国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玉东说,博世长期看好中国市场,外商投资法的落地,将让我们更加坚定持续投资中国市场的信心。

  突出新特点:以外商投资法施行助推制度型开放

  积极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是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必须有健全的法制保障。

  改革开放之初,1979年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开启了我国通过立法保障对外开放的新阶段。之后相继制定的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共同组成了“外资三法”,奠定了我国吸收外资的法律基础。

  40年来,我国利用外资规模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升。2018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达到1349.7亿美元,位居世界第二。2019年前11个月,我国吸引1亿美元以上的外资大项目722个。商务部预计,2019年我国实际使用外资按人民币计增长5%左右。

  新的形势下,“外资三法”已难以适应新时代改革开放实践的需要,外商投资法则应时而生。

  在崔凡看来,外商投资法是新时代我国利用外资的基础性法律,实施条例是具体落实的行政法规,它们都是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工具。

  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施行具有里程碑意义。商务部外资司司长宗长青说,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总结了我国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经验,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新需要,确立了新型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将为我国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发挥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作用。

  “外商投资法顺应了新时代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发展需要,致力于更大力度地向外资企业开放市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是这部法律最大的亮点。”英国48家集团俱乐部主席斯蒂芬·佩里评价说。

  施耐德电气全球执行副总裁、中国区总裁尹正说,中国进一步扩大开放,推出包括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在内的诸多重大举措,促进中国迈向高质量发展,也为跨国企业深耕中国注入信心。

  释放新举措:吸引和保护外资一直在路上

  2020年元旦,除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外,还有一部重要的法规将正式施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放的中国正加快以法治化手段,为海内外投资者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过去一年,我国发布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条目缩减至40条;发布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既做“减法”,也做“加法”,2019年我国形成扩大开放、吸引外资的“组合拳”。

  当前,我国吸引外资形势复杂严峻。一方面,全球跨国投资总量仍处于较低水平,引资竞争日益激烈。但另一方面,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吸引外资仍具有综合竞争优势。

  如何进一步培育竞争优势?宗长青介绍,要继续压减负面清单,增补鼓励目录,通过“一减一增”,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取消商务领域外资审批和备案,实施信息报告制度,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和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真正让外商愿意来、进得去、留得住、发展好”。

  “中国政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对于加强外商投资信心、提高运营效率至关重要。”美国陶氏公司大中华区总裁林育麟说,过去三年,陶氏保持每年投资一家新工厂的速度,展望未来,陶氏将不断完善投资布局,深耕中国市场。

  “今日中国的开放,正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这是世界所盼,也是中国所需。”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说,一个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中国,将与世界携手创造更多机遇、更广空间。(记者陈炜伟、刘红霞、于佳欣、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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