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煤炭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煤电企业发展面临困境。为全力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税务部门打出一系列稳煤价、降成本的“组合拳”,缓解煤电企业的经营困难。
为配合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相关工作,早在9月30日,税务总局就制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能源电力保供实施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的通知》,积极实施支持煤电和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的“减、退、缓”税措施,确保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应缓尽缓,切实减轻煤电和供热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税务总局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表示,税务部门逐级压实责任、逐户摸清情况。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统一部署,逐户摸排煤电和供热企业经营和税收情况,形成了三个清单,即煤电和供热企业清单、税费优惠清单、可办缓税税种税额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承担18个省(区市)煤炭保供任务5300万吨,落实好支持煤电供热企业纾困解难税收措施,做好能源保供工作、确保国家能源安全,责任重大。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优势,提前对全区煤电企业和天然气、煤炭供暖企业分类开展基础分析,进一步完善“一企一策”“一户一方”精准征管和精细服务举措,保障纾难解困税收措施全面落地。
“对照煤电、供暖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全区税务系统通过全面落实4项行业性税费优惠政策和12项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全区374户煤电、供暖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做到了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缓税和专项缓税应缓尽缓,增值税留抵退税应退尽退,尽最大可能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压力。”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胡苏华说。
在吉林,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承担吉林市周边工业企业供热,发电供热用天然煤量达227万吨。
“今年以来,由于全国市场煤价上涨,上网电价依旧不变,企业亏损严重。”该企业党委书记、副厂长崔鸿源表示。
为了缓解企业的压力,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的专项服务队到国能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热电厂走访调研,为企业送去了有关煤电企业的4项税费优惠政策、12项普惠性税费优惠政策以及支持煤电企业纾困解难的减税、退税、缓税等措施,在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加持下,该企业预计2021年全年减免税费117.54万元,目前,已办理10月份缓税14.74万元。
在山东省,位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是一家建设、经营、管理电厂的企业。为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国家税务总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了解到情况后,为企业送上“个性化”政策礼包,并详细讲解了煤电企业可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节能环保留底退税等16项税费优惠政策。11月6日,在收到企业申请后,911.21万元的增值税(增量)留底税款当天退还到账。
在河北省唐山市,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总供热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为唐山东北部地区居民提供热源。今年三季度,随着煤炭市场供需失衡,库存持续降低,发电成本上涨,煤电价格倒挂,亏损日益加剧,自有现金流运转困难。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开平区税务局在充分了解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后,为企业量体裁衣,编制“一单一账”,确保企业应享尽享、应减尽减、应退尽退、应缓尽缓。
陡河发电厂副总经理孔祥军介绍:“仅10月征期,我们就缓缴了水资源税和环保税共计106万余元,增值税留抵退税309万元,有效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
开平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焦东海表示,煤电企业是“付出型企业”,积极助力能源电力保障供应,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是税务部门的职责所在。税务部门逐级压实责任、逐户摸清情况、逐日跟踪问效,始终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将与企业一起,把政策用足,全力助力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截至11月4日,全国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共办理“减、退、缓”税150.7亿元,其中累计办理减免税57.8亿元,缓退税92.9亿元,切实缓解了煤电和供热企业资金压力和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了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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