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超
记者8日从七一网获悉,日前,中共重庆市委决定:市委常委杜和平同志不再兼任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书记、常委、委员;李维超同志任中共重庆市江北区委委员、常委、书记。
6月6日上午,江北区召开干部大会,宣布重庆市委关于江北区委主要领导同志调整的决定。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曾庆红出席会议并代表市委讲话。杜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蒋宜茂宣布市委决定。李维超、代小红出席会议并发言。(记者 黄军)
简历
李维超,男,汉族,四川自贡人,1961年9月生,大学,历史学学士,经济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重庆市江北区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1981.09-1985.07 重庆师范学院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1985.07-1990.07 重庆师范学院学生科科员、副科长(其间:1989.03-1990.07借调四川省重庆市委宣传部工作)
1990.07-1994.12 四川省重庆市委宣传部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
1994.12-1997.05 四川省重庆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其间:1995.03-1995.05重庆市委党校第十期处级干部进修二班脱产学习;1996.07-1997.04抽调四川省重庆市农业普查办公室工作)
1997.05-1998.09 重庆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副处长(其间:1997.07-1998.06挂职任重庆市巫山县扶贫副县长)
1998.09-2003.01 重庆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
2003.01-2003.02 重庆市南岸区委常委
2003.02-2005.09 重庆市南岸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5.09-2006.09 重庆市纪委副书记
2006.09-2012.09 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2.09-2013.04 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2013.04-2017.05 重庆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2017.05-2017.06 重庆市监察局局长
2017.06- 重庆市江北区委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市四次、五次党代会代表,五届市委委员,二届、三届、四届市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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