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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城市已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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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1 23:31:03

  新华社石家庄11月21日电(记者高敬)截至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排查出的6.2万余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已全部进行分类处置。各地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分类施策。

  环保部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介绍了这一情况。

  一年来,“2+26”城市还完成电代煤、气代煤300多万户,替代散煤1000多万吨。淘汰燃煤小锅炉4.4万台,淘汰小煤炉等散煤燃烧设施10万多个。天津港、黄骅港等港口已停止接收集疏港汽运煤炭。

  同时,这些城市实施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对钢铁、建材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企业实施科学生产调控,11月15日起全面错峰生产。制定“一厂一策”错峰运输方案,优先选择排放控制较好的车辆承担大宗物料运输任务。

  在应对重污染天气方面,各地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应急减排清单基本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

  李干杰表示,“2+26”城市1至2月PM2.5平均浓度同比上升23.5%的不利局面已得到全面扭转,3月至11月15日同比下降9.8%;北京市PM2.5浓度连续7个月低于60微克/立方米,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他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岁末年初的气象条件总体不利,一些城市PM2.5浓度不降反升,实现“大气十条”要求的北京市PM2.5年均浓度达到60微克/立方米左右目标的压力仍然较大。

  为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他提出这些城市还需不折不扣完成攻坚行动工作任务,守住“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并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考核问责等制度,严格环境准入和审批,避免污染转移。同时,落实量化问责,切实传导压力,落实地方大气污染治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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