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在京申请公租房政策落地 首批专项配租房近期登记

2019-05-29  A+ A-
人民网北京5月29日电 (朱江)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获悉,为率先同台湾同胞分享发展机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的批复》部署,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北京市台办研究发布《若干措施》第53条关于“在京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5月28日,台湾同胞在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落地。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按照普遍实施办法和专项配租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明确了申请条件、办理程序、信息获取和政策咨询途径。

一是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纳入我市人才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计划,由各区、各产业园区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配租条件、程序和房源;

二是开展专项配租。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台办分批组织开展,主要通过在台胞相对集中区域周边筹集部分房源,面向符合条件的在京台胞专项配租的方式,解决在京创业、就业台胞住房困难,增强政策获得感。

该负责人指出,目前,专项配租工作已经基本准备就绪,首批40套公共租赁住房涉及冠芳园、溪城家园、保利芳园和悦府家园4个项目,分布于台胞集中的北部地区,上述房源将于近期启动网上意向登记。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且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的台湾同胞(以下简称申请人),本人持有本市合法有效台湾居民居住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京合法稳定就业满12个月;2.在京创办企业(含个体工商户);3.高校应届毕业生,并已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12个月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相关要求:

1.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已经签约配租、配售其他保障房的家庭,不得参加此类配租;2.申请人工作单位或创办企业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3.相关主管部门会每年对申请人的承租条件进行复核,对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将书面通知办理退租手续,相关使用、退出和管理工作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程序:

1.关注配租公告信息:有申请意向的台湾同胞可关注55条措施网址,查询相关项目配租公告信息,项目申请将按批次组织实施;2.参加意向登记和资格审核:申请人按照配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网上公示资格合格人员名单。3.摇号排序:产权单位按照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选房顺序,并在网上公示摇号结果,摇号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4.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摇号结果公示结束后,产权单位将按照摇号顺序,组织申请人办理选房、签约及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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