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笔信”事件涉事副所长:没打人,也没有不给吃饭

2019-08-05  A+ A-
人民网徐州8月5日电(闫峰)8月4日晚11时许,回到徐州市区家中的“绝笔信”女教师李秀娟告诉人民网,她意欲轻生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等人的不公正对待。8月5日上午,彼时处警的丰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向人民网作了回应。

按照李秀娟的说法,今年3月1日她被传唤时没有看到传唤证,是警方人员强行将她赤脚且穿着睡衣从家中拖走,在拖行过程中遭到罗烈等人的殴打和辱骂,在派出所传唤期间不给吃饭不让喝水。“我和丈夫永远忘不掉派出所副所长暴力殴打我的场景。”李秀娟在昨日发出的“绝笔信”中也陈述道,“我被罗烈摔倒在地,我双膝跪在地上,罗烈薅着我的头发,不由分说,疯狂的扇我的脸,我不知道自己被扇了多少巴掌,那是我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屈辱。”

罗烈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称,在3月1日当晚执法过程当中,他们有执法记录仪和询问监控设备的录音录像备查,虽然李秀娟极度不配合,但他从来没有打过李秀娟。“李秀娟膝盖上的伤是她在奔跑过程中摔倒后的擦伤,手腕上的伤是因为戴了手铐,李秀娟挣扎形成的摩擦伤。”他还表示,不让李秀娟吃饭喝水的事情不存在,是他安排协防队员给李秀娟拿的馒头和水,是她自己说心情不好不想吃。

8月5日下午,记者在城东派出所看到了处警当时执法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和李秀娟在派出所接受问询时的监控录像。执法记录仪显示的时间从3月1日21时01分开始,到22时05分结束,前后持续约1小时,未见有殴打李秀娟的镜头。执法记录仪拍摄内容显示,在得知警方要传唤她时,李秀娟将白色的羽绒服外套脱了下来,上身穿了一件紫红色保暖内衣,并以家里孩子小、自己嗓子疼等为由表示不去。其间两次坐在地上,最长的一次是坐在入户门门口近40分钟。

执法记录仪录像显示,21时57分带队的陈警官给罗烈打电话汇报情况,随后22时03分罗烈出现在执法记录仪镜头里,罗烈与李秀娟简短交流后,李秀娟坐在了沙发上,罗烈抓住李秀娟的胳膊和另外两名处警人员将其拉起,李秀娟又借势坐在了地上,当罗烈表示要强行传唤带走的时候,李秀娟站了起来,并称穿上衣服跟他们走。

对李秀娟在派出所接受询问的监控视频拍摄时间显示为3月2日11时35分开始到13时28分结束,李秀娟全程双手插在白色羽绒服口袋里接受问询,表情自然。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