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73栋违建别墅被没收背后:领导动员政府内部人员带头购买

2019-11-20  A+ A-
原标题:73栋违建别墅背后的“三边政策”:领导动员政府内部人员带头购买

记者/韩谦 实习记者/张雅迪 李一鸣

编辑/刘汨

▷震雷山脚下的别墅区

在震雷山脚下的别墅里,住着区规划局副局长,他是当年这片别墅区开发时的参与者,如今则是面临清退的违建业主。

11月3日,河南信阳平桥区政府发布公告,将对震雷山风景区内的73套别墅进行没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平桥区政府办副主任李炳炎表示,73套别墅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他承认,当地政府可能存在监管不严的情况,将出资数千万用于违建别墅的拆迁补偿。

在73套别墅内,众多业主本人或亲属都是平桥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多名业主表示,在2005年别墅区开发之初,曾有单位领导参与“动员”购买。根据当时的市政府会议纪要,在震雷山风景区,建设单位及个人在购买土地后,鼓励采取边规划、边施工、边办证的“三边”政策。

在法律人士看来,这样“三边”政策虽然是地方政府早年间的普遍做法,但本身就已违法。震雷山当地一名政府工作人员解释,这与当地发展经济的需要有关,要靠此举来鼓励招商引资、群众自建。

在全国清理景区别墅的浪潮下,搬迁公告也贴到了震雷山脚下。据北青深一度记者调查,除去此次清理的73栋别墅外,当地政府置换震雷山周边其他地块时,在证照缺失的情况下,也曾做出过可以修建别墅的承诺。如今,这些土地的所有者,陷入了更大的担忧当中。

▷部分别墅已经贴上了封条

别墅区里的副局长

震雷山风景区距离信阳市区十多分钟车程,在景区的西南边,连片的别墅建在了山脚下。

王楠的家就在这里,两年前,她花108万,买下了一栋200多平的二手别墅。王楠看上了这里有山有水、空气好,自己养的两条狗也能有足够的活动空间,是个宜居的地方。

11月初,随着一纸《关于震雷山风景区内违建别墅搬迁的公告》张贴在自家附近的墙壁上,王楠即将失去这栋心爱的别墅。

根据上述《公告》,震雷山风景区内共有73套别墅为违章建筑,分布于风景区内3处区域。《公告》要求,在11月30日前完成没收、协议签订、按时交房工作,12月5日前完成未交房住户的强制清退。

按照《公告》中的位置描述,王楠购买的别墅位于通知中的宗地二区域,该区域内共有45套别墅。

深一度记者走访发现,《公告》中提到的另两处区域,一处建有22套别墅,目前无业主居住,据看守的保安介绍,别墅于七八年前建成,目前仅有两家装修完毕。另一处只有6套刚完成主体建设的别墅,附近还有大片荒地尚未开发,在该片区域的铁门上,已经在11月11日被平桥区政府贴上了封条。

在震雷山脚下的别墅里,除了像王楠这样的外来者,更多入住的业主和平桥区政府部门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有11套别墅由两米高的围墙单独隔绝,在多份政府文件中,这片区域被称为“规划局家属院”,所住业主多是平桥区规划局员工或是员工亲属。

多名业主向深一度记者介绍,除“规划局家属院”入住率较高外,其余别墅所有者中也有平桥区政府工作人员的家属,或是由后续承包商建造,但大多无人入住。

同时还有业主向记者透露,现任平桥区规划局副局长陈开富也是这片别墅区的业主,“挺讽刺的,他是当年开发这里的决策者,现在是面临清退的业主,还是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组的成员。”

11月13日晚,陈开富在自家别墅内拒绝了深一度记者的采访,一位业主评价:“可以理解,他身份复杂,顾虑也多。”

对于自己购买的这套二手别墅,王楠手头上有上一任业主与震雷山风景区筹建处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及盖有区规划局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却缺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平桥区政府办副主任李炳炎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面临没收清退的73套别墅,无一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个别有规划上的审批手续。

作为中途搬来的业主,王楠不清楚震雷山脚下别墅区的来龙去脉,她有些纳闷,在证照不全的情况下,这里是怎么开工建设的。

▷别墅区内张贴的搬迁公告

“三边政策”

信阳市平桥区的发展历史中,当地的雷山宾馆有着特殊的位置。

在2008年出版,由时任平桥区区长张明春编著的《平桥经典》一书中指出,2004年,平桥区虽是信阳市中心城区的组成部分,但城市建设相对滞后,道路坑洼不平,城市管理几近空白,发展水平亟待提高。

据书中记录,包括2005年震雷山开发在内,一系列重点工程的办公会议,均是在雷山宾馆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召开,这里被认为“见证了平桥城市建设开发历史”。

同样,震雷山脚下的别墅区,也是诞生自雷山宾馆。

规划局家属院数位业主均于2005年购地建房。业主陈波回忆,当时买地的人并不多,大家觉得震雷山位置偏僻,基础设施也不完备,6万元一亩的价格不算便宜。“当时是让规划局的先上,然后区政府的跟在后面,都是熟人介绍熟人,领导也会跟关系不错的做做工作。”

这种政府部门内部的“动员”工作,被一位业主理解为“逼迫”的意味,“当时领导找我父亲来买,我父亲肯定不好意思不买。”

陈波坦言,自家最后决定买地,一方面是认为震雷山风景区能发展起来,另一方面,也有些占便宜的小心思。“鼓动我们的领导私下做工作,说那边荒山野岭的反正也没人,你买半亩地,占个1亩地都行。”陈波认为,这是政府为了发展震雷山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不这样搞还有谁买?”

在震雷山风景区旁的雷山村,数位村民向深一度记者表示,在当年征地时,相关部门称是为了建设养老院,“说等以后景区开发好,老百姓卖点水、卖点茶鸡蛋,都能挣钱。”雷山村9组、10组、11组村民的大部分耕地都被纳入了开发规划中,以1.65万一亩的价格被政府征收。

深一度记者获得的一份《信阳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显示,2005年9月29日,时任市长王铁等人在雷山宾馆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震雷山开发工程建设的有关事宜,其中指出“建设项目可以尝试边规划、边施工、边办证”。

8天后,在震雷山开发指挥部印发的《震雷山风景名胜区生活服务区开发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建设单位及个人在购买土地后,按照边规划、边施工、边办证的“三边”政策,在1月内起建。此外,也提出在办理购买土地时,“相关手续和费用该减的减,该免的免”。

陈波回忆,当年10月,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于雷山宾馆集中办公,为购买者办理了相关手续。

据多位规划局家属院内业主提供的材料显示,业主们均于2005年10月10日与震雷山风景名胜区筹建处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土地价格为6万元1亩,同日,一份由市国土资源局平桥分局致市规划局平桥分局的《证明》明确“业主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10月12日,业主们拿到了由市规划局平桥分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为“二层住宅楼”。

陈波表示,办理购地手续后不到一个月,业主们便找来施工队开工建设。到当年12月,河南省政府发布通知,同意将震雷山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业主们认为,他们的购地建房行为,或许是申报成功的原因之一。“那会儿这都是荒山,没有我们开始动工建设,这个风景区可能批不下来。”

差不多是同一时间,与规划局家属区距离不过百米的震雷山商业街、震雷山文化广场也开始动工。包括平桥区公安局、农机局等政府部门,一度搬迁至此。

▷业主持有的部分证照

办不齐的手续

在别墅修建后,政府和业主们曾打算完善“规划局家属院”的土地手续。

陈波表示,2010年前后,自己曾去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得知还需交纳一亩地3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这个需要所有住户统一办理,大家有的想交、有的没钱,意见不一致,后来也就放着没搞了。”

平桥区规划局于2011年5月发布过一份通知:“平桥规划分局家属院的土地是原来统一拟征占用的,当时未能及时准确地测量分割。按照土地法规及区政府要求,该小区内需完善土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但这份通知发出,并未有进一步的行动。

王楠在购房后也打算补办土地手续,以明确房屋产权。当时相关部门给出的回复是,同样是需要小区统一办理,她补办手续的想法就此不了了之。

深一度记者调查发现,在震雷山风景区周边的开发中,采取“边建设,边办证”的并不止这73套别墅。

徐杰于2005年承接了震雷山建设的部分工程,由于政府部门没钱偿还工程款,便采取了以土地置换的方式,约定价格为6万一亩。按照徐杰的说法,当地政府曾承诺,可在置换的土地上建设别墅。

徐杰提供的一张征地平面图显示,置换的土地位于震雷山商业街两侧,按规划为一排7套的别墅用地。徐杰回忆,当时的规划中两侧分别有十余排别墅,共约200多套。“06年开放购买后几个月内就卖完了,购地者基本上都是的平桥区的公务员。”

一名规划局家属院内的业主也称,负责他家的“违建清理行动小组”成员向其透露,自己此前也在震雷山购地,“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当时说可以办土地证,没想到之后一拖就拖了13年。”除一份于2006年11月与震雷山风景区筹建处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外,徐杰至今未拿到任何土地证件,抵扣工程款的土地一直处于荒废状态。

深一度记者在裁判文书网查询到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某工程企业于2008年9月12日与震雷山管理局签订湿地公园项目建设合同,并约定震雷山管理局采取以工程置换土地的付款方式。此后,双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震雷山管理局将40亩土地出让给该公司,并约定对可采取“边办手续,边施工”的方式进行,但此后该宗地未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手续。

此外,多名震雷山商业街的业主告诉记者,自己购买的房屋也仅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两证,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对于证照上的缺失,震雷山街道办事处一名严姓工作人员作出回应:“当时的政策没有现在这么严。”

该严姓工作人员透露,此前允许建设别墅,也与当时政策有关。“那时候我们这连条路都没有,非常偏僻,就是一个比农村还农村的地方。都鼓励招商引资,鼓励群众来自建,发展当地经济。”

对于事先承诺的土地手续未能办理下来,上述严姓工作人员表示,“牵扯土地方面我们不太懂。”

▷部分业主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

整改之后

在“秦岭违建”事件后,全国范围内开始排查风景名胜区内的别墅性质建筑,震雷山脚下的别墅也在其列。

深一度记者获得的一份由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台的《河南省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中指出,清查整治的别墅范围包括“政府和部门违反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的别墅,包括全部批准和部分批准。”

上述严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地在今年6月前后收到对震雷山的别墅进行整改的通知。“一开始有4种解决方案:保留现状、补办土地手续、拆除以及没收。后经过研判,于11月1日作出了没收决定。”

在接受深一度记者采访时,平桥区违建别墅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的一名法律顾问承认:“违建别墅政府是有过错的,所以现在会对业主进行补偿。”同时,她也指出,“业主自身也有过错,他们明知这个买卖没有证,还自愿自担风险进行房屋买卖,故补偿相对于市场价肯定是较低的。”

她进一步解释,政府补偿的依据是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政府当初的确是有这样的政策,因此有过错,为了维持政府公信力,所以进行补偿。如果业主拒不配合在期限内签约的话,政府将走没收程序,一分不补。”

但在接受采访时,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认为,“边规划,边施工,边办证”的政策,是早年间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时,为推进招商引资较为普遍的措施,其本身就是违法的。

王才亮表示,办理土地手续应当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再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证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施工图设计,再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业主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过程中本身就存在问题。”

在王才亮看来,如果土地使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虽然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那么违法用地的责任在政府,而不在建房一方。

对于目前整治工作的进展,严姓工作人员表示,截至11月15日下午,73栋别墅中已有59户达成协议,其余的还在商谈中,“住户基本都比较满意”。

达成协议的业主被要求签订一份《承诺书》,其中包括,“自愿放弃别墅房屋占有、使用和处置权,将别墅交由区政府处置。本人不再就该别墅向任何部门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信访、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等。”

按照现有补偿标准,包含房屋本身及装修费用的评估。房屋价格的估值为每平米2356元,装修费用则根据评估公司对各家的装修情况衡量。王楠提出了质疑,“别家装修补偿有160万的,我家只有26万,这相差太悬殊了。”

徐杰开始担心自己在震雷山的土地也会面临类似的困境。“他们的地还算是有两个证,现在都保不住了,那我们什么证件都没有的,之后该怎么办?”

(文中除律师外,受访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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