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何增强(民生三问·为了人民的美好生活⑧)

2017-11-09  A+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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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强调,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着怎样的内涵?彼此有什么联系?保障“三感”,有哪些难点?充实“三感”,该如何着手?我们请专家进行了解读。

民生三感

内涵是啥

记者: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应该怎样理解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涵?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民生三感”是建立在物质与精神生活得到相应满足的基础之上的。它的提出,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呼应,因为它超越了物质层次的温饱与小康标准,是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富裕物质生活追求的同时,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注重精神层面诉求的真切回应,从而是新时代民生目标的升华。

在“民生三感”中,获得感首先是要感受国家发展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包括收入、福利的增加和就业、居住、出行等情况的改善,以及精神文化生活的不断满足。幸福感是一种情感与心态,是在自身需求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产生的喜悦情绪,比如工作与生活得体面、享有尊严与自豪等。安全感则是渴望稳定、安全的心理需求,没有后顾之忧和具有稳定预期,构成了安全感的基本来源;稳定而有质量的就业、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得到有力维护的社会公平正义,尤为重要。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副主任牛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最重要的应该是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或者说,只有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成果,才能感受到获得感。

获得感不仅是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既有看得见的,也有看不见的。获得感首先是要感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比如,人民群众有房住、收入有增加、能接受优质教育、能看得起病、养老有保障等,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在精神层面,要让每个人有梦想、有追求,同时活得更有尊严、更体面,能够享受公平公正的同等权利。

记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者之间,存在什么联系?

郑功成:“民生三感”,客观上是一个有着内在关联并能够综合代表民生质量的整体。获得感是基础,幸福感与安全感是提升,它们都依赖于国家发展及制度建构。

牛犁:获得感是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基础,幸福感和安全感是人民群众获得感满足后的表现形式。

现代化给人类带来的一个重要变化,无疑是物质条件的不断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日益提高。幸福感是社会发展状况及问题的“风向标”,幸福感高,群众对社会的认可度就高;幸福感低,人们就会焦躁不安,获得感也就消失。而随着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普遍对安全、健康、稳定充满了渴望。这时的安全感,会体现在司法公正、收入福利、身体情感等方面,只有在这些方面切实让人民群众取得了获得感,才会放心、踏实地享受生活,才能转化为推动社会改革进步的强大动力。

保障三感

难点在哪

记者: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有保障,目前存在哪些难点和障碍?

牛犁:十八大以来,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然而不容忽视的是,一系列新老民生问题,仍在许多领域困扰着老百姓。

在就业领域,部分劳动者就业质量还较低,不稳定就业群体占比较大,劳动者权益缺少保障。在医疗领域,各类医疗资源不均衡,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依然存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在养老领域,社区养老能力薄弱,机构养老用地难,医养结合还不够紧密。

郑功成: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诉求也会水涨船高,所以民生问题是不断升级的。要进一步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还需要持续不断地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当前的难点首先在于,我们离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等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如何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方面的条件,特别是补齐民生短板、保障困难群体生活与发展,我们还需要付出持续不断的努力。

其次是缺乏稳定的预期。人民群众还有一些后顾之忧,发展前景存在一定的不明朗,如教育不公、就业质量不高、医疗和养老服务不充分等。这些现象的存在,降低了人民群众的“三感”。

再有就是社会公平正义还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尚未真正实现、就业领域仍存在歧视现象、司法对公平正义的维护还有欠缺……导致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传统思维定势,是体制机制及政策体系的路径依赖,以及由此形成的利益失衡格局呈固化倾向。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建构,来打破现有格局。

充实三感

怎么着手

记者: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要怎么着力?

郑功成:“民生三感”的实现与不断提升,依赖于科学的发展理念与制度建构。新时代做好民生工作的重点,在于不断完善我国的制度建构,而切实解除人民的后顾之忧、提供稳定安全的预期至关重要。

要持续发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要矫正失衡的利益格局,必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包括在初次分配环节注入公平色彩,在再分配环节切实维护社会公平,并积极引导第三次分配。

要全面建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体系。特别是要通过全国统筹来实现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统一,通过整合不同医保制度以促使全民医保制度走向成熟、定型,通过城乡一体的综合型社会救助体系来避免任何人因任何原因陷入生存困境,通过发达的养老服务体系解除老年后顾之忧,通过增加公共房屋供应来满足人民的居住需求并让住宅回归生活消费品而不是投资品、投机品的属性,通过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来实现幼有所育,通过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来缩小群体差距,切实解除全体人民的生活后顾之忧,并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

要消除民生领域中的政策歧视现象。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疏通向上流动的渠道,激励人人参与、人人尽责、奋发向上。进一步健全法制。通过阳光司法、公正司法来切实维护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设诚信社会,让守信者获益,让失信者付出代价,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则社会安全感会显著增强。

当然,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既来自于个人需求与诉求的满足程度,以及实现这种满足程度的制度建构,也来自于人民自主建设、共同参与、共同享受的责任感、成就感。如果人民有共建社会的积极性并能够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便能够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进而不仅使整个社会治理有了坚实的基础,更会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

《 人民日报 》( 2017年11月09日 1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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