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新闻发言人顾晓红7月13日表示,7月份新增的由民航局提供的335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名单,是根据《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发改财金【2018】385号文件)的规定落实的。
顾晓红表示,经过认真审查,7月2日至7月10日,民航局在“信用中国”的网站上,对2018年第2期335名民航限制乘用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民航局在7月11日将公示的335人名单记入了民航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严重失信人名单,并在民航局的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布,限制这些人在一年内乘坐民用航空器。
此次335名严重失信人被限制乘作民用航空器,主要是因为实施了以下行为并被公安机关处于行政处罚:
随身携带或托运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危险品、违禁品和管制物品,或者在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中故意藏匿国家规定以外属于民航禁止、限制的运输物品,共236人。
使用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乘机身份证件、乘机凭证,共61人。
妨碍或煽动他人妨碍机组、安检、执机等民航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实施或威胁实施人身攻击,共14人。
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共10人。
堵塞、抢占、冲击执机柜台、安检通道、登机口(通道)等,共9人。
占强座位、行李架,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损坏、盗窃、擅自开启航空器或航空设施设备等扰乱客舱秩序,共4人。
强行登占、拦截航空器,强行闯入或冲击航空器驾驶舱,跑道和机坪,共1人。(记者梁士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