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水费3年无解 政务办公楼停水遭殃

2018-12-14  A+ A-
  新华社呼和浩特12月14日电(记者刘懿德、王春燕)3年前,一栋楼27天产生了近40万元水费,大楼物业至今一直提出异议。然而,3年来,供水部门无法给出解释,只是一味地催费,最后甚至启动了停水措施……“天价”水费到底是如何产生的,停水带来哪些影响,如何解决问题?记者日前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对这起“天价”水费引起的风波进行了采访。

  工作人员“活遭罪” 物业高价买水 餐馆“干瞪眼”

  2015年3月,包头市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的物业收到一张“水费催交通知”,显示当年3月1日至27日产生14.6万多吨用水量,欠费39.49万元。

  此后3年多,供水部门多次催费。今年12月初,由于欠交“天价”水费,大楼供水管网被供水部门彻底切断。物业负责人王辉急得团团转,最后不得不临时高价买水。

  “每车水大概12吨,水费运费530元,算下来每吨44元多。”在地下室泵房,王辉指着一个大水箱说,“灌一次能用三四天。贵也得买,不能影响单位办公、群众办事。”

  王辉高价买水,源于今年9月停水产生的恶劣影响。这栋7层办公楼的一、二层是东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有20多个办事窗口,四层是东河区民政局,其他楼层被租给10多家公司、个体户。

  “那次停了几天水,没法冲厕所,楼道里都是臭味儿,太呛了!”一位在大楼办公的工作人员苦笑着说,“后来只能把卫生间锁死,通知大家在家里上过厕所再来单位,来了也尽量少喝水。”

  12月2日大楼再次停水,物业高价买水临时解决了问题,但附近的3家餐馆只能“干瞪眼”。

  “我们管道和大楼不连通,只能从家打水。”一家麻辣烫店老板自嘲说,“一桶水20多斤,来回走十五六分钟,一天跑七八趟,拎水拎得我都快成‘大力水手’了。”另一家烧卖店的老板抱怨:“饭店没水,咋整?天天从邻居家打,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他愁眉苦脸地说,“再不来水,真没法干下去了”。

  3年等不来一个合理解释

  “天价”水费有违常理。王辉说,为准确记录用水量,物业于2016年1月14日为各层配齐水表。截至今年12月8日,该楼近35个月用水3294吨,月均94.11吨。“即便按每月100吨算,14.6万吨也相当于该楼121年的用水量。而从接收大楼到收到‘天价’水费单,不过相隔了3月。”王辉无奈地说。

  2015年3月接到“天价”水费催交通知单至今,王辉不停地找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有关部门讨要说法。然而,他始终没有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等到的只是一张张催费通知、停水通知。

  从2015年3月至2018年11月,王辉一共收到3张催费通知,欠费从39.49万元增加到51.53万元。“除了39万元那张单子有水表读数,后面的都只有金额,不知怎么算出来的。”王辉说。

  水费催交单没有效果,供水部门就开始发停水通知单。2016年7月至今,包头市供水总公司、包头市供水监察大队先后发出3份停水通知单,停水原因均为欠费。

  “真正第一次停水是今年9月,那次停水给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部门、办事群众带来极大不便,大家就把阀门打开了,因此被供水部门认定为违章用水,12月2日他们干脆把管网阻断了。”王辉坦言。

  “天价”水费实为一笔糊涂账

  记者采访了解到,“天价”水费的起算读数竟然是“估算”出来的,“天价”水费实为一笔糊涂账。

  2015年3月的“天价”水费单写有“3月1日54480,3月27日查表200745,欠水量146265(T)”的字样。记者从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提供的一份收费明细表看到,该楼水表从2010年以来每月发生的水量都是整数。一名工作人员坦承,包括2015年3月1日的水表读数在内,都是“估算”出来的。

  “这块水表常年在水位线以下,业主不配合清井,我们只能参照立户时的用水量,按每月110吨估算读数。”这名工作人员说,3月27日供水部门清井,这才发现读数高达200745,比估算的累计值高出很多。

  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有关部门一名工作人员说,该楼管道因漏水于2014年12月15日维修过一次,但由于水表一直估算读数,无法查明漏水时间及漏水量。  据该楼业主之一史先生介绍,他们通过竞拍购买该楼,2014年1月拿到房本,12月他们雇佣的物业接收了大楼。

  “当时我们的工作人员交接了水费的事,由于水表在水面以下,就没查看水表。只是看了之前的水费交费单,发现上面没有欠费,就没在意。”史先生说,“我现在才知道在我们接收之前,水表读数就都是估算的。连水费起算点都稀里糊涂,是一笔糊涂账。”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律师杜亨认为,用水花钱天经地义,但必须让购水者明明白白消费。用户在物业交接过程中没有仔细查看水表读数,也有过失,但以此让用户承担全部的“天价”水费糊涂账显失公平,不查明情况就停水,也侵犯了用户的权利。内蒙古党校政治学教研部教师屈博说,供水事关民生,供水公司是具有公用事业性质的单位,这栋大楼窗口单位众多,从维护公共利益的角度讲,断然停水有失妥当。

  “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工作确实存在瑕疵,下一步我们会与用户沟通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说。目前,东河区人民政府已召集供水公司和用户进行座谈,商议解决方案。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