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4·19讲话”集中体现中国网络治理四大核心理念

2017-04-20  A+ A-
编者按:世界因互联网而精彩,生活因互联网而丰富。“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民”“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19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我们推进网络强国建设、促进网信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4·19讲话”一周年之际,学习路上栏目推出系列专家特稿,为您解读我国网络治理的核心理念和互联网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网络社会是新的人类社会形态,形成了新的人类社会结构,是新的人类文明体系。任何国家在网络社会到来面前,都要面临着如何进一步转型、适应和构建新的文明体系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4·19讲话”一年以来,中国网络社会文明形态构建理念基本形成。这一理念核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以人民为中心,以强国为要务,以政府为先导,以法律与社会秩序为基础。

——以人民为中心。2016年,习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核心是不忘初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于网络文明的构建而言,网络由于其广泛的覆盖性、参与性与分散化的社会结构,使得网络与人民天然地耦合在一起。因此,网络文明的构建离不开人民,必须以人民主体,以保障人民利益作为网络文明发展的根本。在过去一年间,各种网络创新模式层出不穷,共享经济进一步发展,共享单车、汽车等网络服务不断深入,极大促进和保障了网络时代的人民利益与网络发展产生的人民获得感。

——以强国为要务。网络强国战略是党中央制定的重要国家战略。网络文明的构建,在国家层面,是要形成一整套完备的网络文明体系,既包括发达的网络制度,也包括繁荣的网络产品和网络文化。过去一年,网络强国战略领域取得了积极的成果,若干重大的网络关键设备核心技术不断取得突破,以《国家网络安全战略》为代表的网络强国战略体系不断完善,切实促进了国家整体在网络文明时代的适应与安全保障。

——以政府为先导。政府通过利用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在网络时代的转型中起到重要作用。过去一年,在大数据平台整合,信息与大数据开放,网络监督,网络审批等领域,政府都率先垂范,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且不断地推进党和政府的网络转型,“互联网+党建”,“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创新稳步推进。

——以法律与社会秩序为基础。秩序是一切良性社会存在的基础。网络社会更不例外。由于网络社会产生的密切社会互动,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不能适应,必须要以法律作为构建网络社会秩序的基石。2016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通过,形成了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络的国家立法,标志着网络社会的法治化进程大大加快,中国开始了网络法律体系的构建。

从以上的四个方面来看,习近平总书记“4·19讲话”一周年以来,中国网络文明的构建取得了重大进展。未来的发展,将在三个方面深入推进:

首先,深入促进各级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对网络社会的理解与准备。领导观念决定着社会重大决策的制定与执行,要塑造领导干部的网络化观念和网络化视角;其次,鼓励网络创新,改进网络治理方式。网络是人民的网络,要进一步发挥人民主体性,保障人民利益,这就要求在政府治理领域,不断完善,提高治理的网络化和现代化,避免沿袭传统思路一刀切;其三,进一步完善网络法律体系。在网络社会中的大量行为都需要系统给予立法保障,从而完善构建网络文明的制度体系。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研究员、国家战略研究中心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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