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垃圾可能被拒运”的来龙去脉

2019-06-09  A+ A-
  新华社杭州6月9日电 题:“海底捞垃圾可能被拒运”的来龙去脉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魏一骏

  连日来,“海底捞杭州一店面因垃圾分类不当,可能面临垃圾被拒运”的消息,引起网友热切关注,并上了网络热搜榜。事件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为何会面临被拒运?新华社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上热搜:“海底捞垃圾被拒运”

  网络热点显示,截至6月9日12时,因有超过269万阅读量,“海底捞垃圾被拒运”以第15位登上热搜榜。

  网友们的留言显示,浙江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由于垃圾分类不合理,被城管局开出“垃圾拒运单”。

  网友留言指出,当地垃圾清运单位反对混装生活垃圾,并发现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的垃圾污水溢出,污染环境,因此拒运。

  网友担忧地表示,连续4天,该店将面临垃圾无法清运的困境,同时还会给环境带来更大污染。

  记者调查:海底捞垃圾处理不当属实

  新华社记者调查显示,海底捞垃圾处理不当的事实基本属实,但相关部门并未实施拒运。

  “目前,垃圾拒运并没有真正实施。事实上,近一两个月以来,杭州市环境集团清洁直运下城分公司已经多次发现位于绍兴路的海底捞火锅餐饮店存在垃圾分类不规范的情况,例如生活垃圾混装,用来丢弃除餐厨垃圾以外其他垃圾的黄桶内有污水,导致倾倒时污水溢出污染周边环境。”杭州市下城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清运人员多次指出其不规范行为,并将情况作了上报。

  6月6日,杭州市下城区“三化四分”办、文晖执法中队及朝晖环卫所等单位联合上门,对绍兴路海底捞火锅餐饮店垃圾分类设置配置及收集、收运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虽然当天上午产生垃圾量不多,但店内垃圾收集容器配置不规范,垃圾混装等现象依旧存在。

  执法人员随即对其不规范行为进行指正,并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及《限期整改告知书》,要求其负责人于6月10日到文晖执法中队接受询问,并再次告诫店家必须依照《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严禁混装、混运。

  店家负责人承诺将尽快作出整改。

  海底捞垃圾处理何去何从?

  杭州市下城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指出,垃圾运输单位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拒收垃圾的。他指出,依据2015年出台实施的《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要求进行分拣;责任人不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该区域的生活垃圾。

  “拒运只是为了督促行为主体更好地实施垃圾分类,考虑到端午假期等因素,为了不影响店家正常营业,我们给予了一段缓冲期。”这位负责人表示,6月11日,城管部门将再次上门复查,若店家在5天整改期内仍没有整改到位,将联合垃圾清运单位实施拒运。

  怎样算整改到位?

  杭州市城管部门给出3条标准:一是垃圾要分类,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等要分开投放;二是垃圾要入桶,不能出现垃圾随意乱丢、污水横流的现象;三是垃圾桶要及时清洁,做好垃圾房周边的日常保洁工作。

  杭州市城管部门介绍,从去年开始,杭州市区生活垃圾清运已经实行“黄车运黄桶、绿车运绿桶”的管理模式。目前,杭州市区800余辆垃圾清运作业车已经完成车身统一规范喷涂,易于识别。

  “为了拒绝混装混运,杭州市环境集团、杭州萧山城市固废清洁直运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公开接受市民监督,公众可以通过‘杭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或杭州‘贴心城管’APP对清运单位不规范的行为进行举报。”杭州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对违规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作业单位,将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期待海底捞绍兴路店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做好垃圾分类,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践行者。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