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7月13日电(记者杨迪、张海磊、侯鸿博)记者从13日傍晚举行的四川江安县政府“7·12”爆燃事故新闻通气会上获悉,涉事企业存在违法施工建设的问题,两次被相关部门处罚,在安全设施设计评价和消防手续不齐备的情况进入调试生产阶段。目前,四川省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
据江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程明权介绍,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在没有取得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设。去年7月31日,县安监局在检查后向企业下达了责令停止施工建设的执法文书,但今年2月28日复查时,发现企业仍然在施工建设。宜宾市安监局责成县安监局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018年3月,宜宾市安全生产办下发督办书,要求江安县政府对该企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该企业停止非法建设行为,加强对企业巡查。
但事实上,恒达科技不仅一直在建设,并且在事发时已经进入调试生产阶段。直到事故发生前,企业尚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评价批复和消防验收。
据了解,12日傍晚事故发生时,工厂员工正在进行交接班,因此车间内人数几乎是日常生产时段的两倍,酿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惨剧。
另据记者从四川省安监局获悉,13日下午四川省政府“7·12”江安恒达爆燃重大事故调查组正式成立,在宜宾市江安县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安排部署调查工作。调查组由四川省安全监管局牵头,成员单位由省纪委省监委、公安厅等部门组成,邀请省检察院及省内外相关专家参加。
调查组透露,事故相关责任人已被控制,调查组将在彻底查清事故原因基础上,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