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有11人被检方批捕
2019-03-18
A+
A-
央视网消息: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对锡林郭勒盟“2·23”重大事故11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23日8时20分左右,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公司通勤车往井下运送工人,车辆失控,撞上辅助斜坡巷道,造成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导致22人死亡、28人受伤。(央视记者 程琴)
分享到:
最新评论
相关新闻
国务院安委会制定部署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东航专项工作组已赶赴现场
东航一架客机坠毁 民航局已启动应急机制
国务院安委办: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
四川丹巴县电站厂透水事故致9人遇难
重庆武隆凤山街道办食堂坍塌致16死10伤 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