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12月23日电(记者周科)近期,有市民在使用微信支付时将18位数字付款码透露给了“商家”,导致被骗数千元。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提醒,今年以来的同类诈骗案件已发生几十宗,随着手机支付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诈骗分子也瞄上了这种付款方式。
深圳市反诈中心负责人王征途介绍,用手机微信或支付宝付款时,点击进入付款页面后会显示条形码、二维码和付款码数字,这三个功能是一样的,知道其中任意一个都能实现扣款。在三种付款方式中,由于二维码会变动,付款相对安全。但如果提供付款码数字给对方,对方就可以转走你账户上的钱。
反诈中心同时提醒,除了上述利用付款码进行诈骗外,日常生活中使用手机的一些习惯也有被诈骗的风险。在手机支付时,应做到“四”不要:一是不要跳过购物软件直接在手机浏览器中购物,因为浏览器购物容易出现钓鱼网站,上当受骗的概率更大;二是不要使用公共场所的WiFi或免费WiFi进行手机支付,这样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成为支付病毒攻击的对象;三是不要乱扫二维码,无论是商家推送的还是网站上看到的二维码,千万不要轻易扫描;四是收到某些客服发来的短信时,不要点击异常链接,以免手机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