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日电(于子茹)每年,在各地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收入的话题一直被全国上下所关注。2018年,多地政府纷纷聚焦增收,部署“利”民举措,让百姓的“钱袋子”鼓起来。
“增”收入
与往年一样,今年,多地在其政府报告中也明确表示提高人民的收入水平。
在山东省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和“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广西更是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实施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小微创业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七大群体激励计划,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
而对于困难群众、农民工等群体,各省也纷纷拿出就业、创业新目标,创造“造血”式增收。
吉林要求,加大对深度贫困县和150个深度贫困村政策支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量部分给予重点倾斜,着力破解产业发展、就业增收等难题;安徽表示扎实做好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河南提出,力争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万人,带动就业200万人。
此外,不少省份还明确了控制的失业率比例。如,河北表示,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浙江要求,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分别控制在5%和3.5%以内;上海也表示,城镇调查失业率和登记失业率都稳定在4.3%以内;安徽计划“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涨”养老金
在养老金实现“13连涨”后,2018年养老金是否上涨,涨多少,备受退休人员的关注。在一些地方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继续涨养老金的计划。
例如,安徽提出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天津提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山西、湖南表示,继续提高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而一些省份的养老金提高的目标更为具体。安徽提出,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50%;广东提出,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120元提高到138元;黑龙江表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到108元/人月;江苏要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5元。
“升”城乡低保标准
除了养老金,在多个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浙江表示提高低保人群保障水平;河南表示,提高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新疆提出,实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不断提高补贴标准。
广东还提出,城镇、农村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57元、206元提高到503元、228元;江苏更是表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8%以上,农村低保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
尤其是对特困人员,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到了“提高救助补助标准”的内容。如,河北将“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每年不低于858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年不低于4680元”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而广东计划将“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水平,分别从每人每月1450元和880元提高到1560元和9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