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25日至29日在京举行
新华社北京6月17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1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6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6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 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疫苗管理法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民法典继承编草案,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森林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社区矫正法草案的议案,密码法草案的议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8年中央决算;审议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栗战书委员长访问挪威、奥地利、匈牙利情况的书面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