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限产方案出炉 行业影响不一

2018-08-14  A+ A-
  生态环境部近日下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意见征询稿。

  《方案》要求,对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重点城市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由省级政府统筹制定实施方案;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体整治。企业未达到治理标准要求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违规供电的予以公开问责。

  行业人士认为,政府对环保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行业影响不一。今年方案相较去年执行力度更严,限产时间有可能延长。冬季错峰对钢厂的生产影响或较去年有所加大,焦炭行业景气度有望随着环保要求趋严而提升,而政策预期对于铝产业链价格的催化作用值得关注。

  今年环保限产政策更加严格

  与去年政策相比,今年的环保限产政策差异化明显,同时更加严格。

  今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左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同比减少5%左右。而去年的限产目标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方案》提出,2018-2019年采暖季限产实施范围仍为“2+26”城市,与去年基本相同。2018年9月底前,各城市要完成错峰生产方案制定工作,企业错峰生产的基准产能以2018年9月产能计。限产比例方面,去年明确石家庄、唐山、邯郸、安阳等重点城市采暖季限产50%,本次重点城市则新增了天津和邢台。但与去年不同的是,此次要求其他城市限产比例不得低于30%。

  优化产能结构方面,《方案》要求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列入去产能的钢铁企业,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2018年,河北省钢铁产能压减1000万吨以上,山西省压减225万吨,山东省压减355万吨,河南省压减150万吨以上。区域内完成48台共294万千瓦燃煤机组的淘汰任务。

  《方案》今年首次提出,钢铁企业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可不予错峰,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产50%,由相关省级部门上报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仅部分生产工序和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仍纳入错峰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排放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错峰。

  限产及减排对相关行业影响各异

  今年《方案》在针对钢铁行业限产及减排方面,相比去年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对此,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总体来讲,今年冬季错峰对钢厂的生产影响,比去年有所加大。短期影响就是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或延长,去年是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今年可能是从10月初到明年的3月底。

  “长期影响就是继续压减钢铁产能的同时,又提出压减焦化产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实行以钢定焦的政策。另外,加大铁路运输比例,对钢铁物料及产品运输方式也会产生重大影响。”徐向春说。

  财通证券研报认为,在2018-2019年采暖季限产继续执行、自备电厂相关费用征缴预期加强、氧化铝/预焙阳极价格上行推升铝价以及消费淡季库存继续下滑的四重催化下,铝价震荡上涨是大概率事件,具体节奏和强度将取决于政策的落地情况。

  据他们测算,本次受影响电解铝在产产能总计960万吨左右,如严格执行,采暖季期间将减少96万吨电解铝产量;受影响氧化铝在产产能总计近3000万吨,如严格执行,采暖季期间将减少近300万吨氧化铝产量(对应可生产150万吨电解铝),氧化铝限产幅度略大于电解铝。

  行业人士表示,《方案》提出,2018年10月底前,“2+26”城市要完成散煤替代392万户。2018年12月底前,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区域内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取暖以及煤改气值得关注。(记者 李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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