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印发科技工作者自律规范:坚持四个“自觉”坚守四条“底线”

2017-07-14  A+ A-
  新华社北京7月14日电(记者 余晓洁)科学道德和学术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为弘扬科学精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13日印发《科技工作者道德行为自律规范》。

  近年来,我国科技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暴露出一些问题。2015年以来,我国科技界接连遭遇国外出版集团较大规模的集中撤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国际声誉受到直接冲击。撤稿事件反映出我国少数科技工作者缺乏自律意识,底线意识不强,在名利诱惑面前心态失衡。

  自律规范要求广大科技工作者严于自律,坚持自觉担当科技报国使命、自觉恪尽创新争先职责、自觉履行造福人民义务、自觉遵守科学道德规范,坚守反对科研数据成果造假、反对抄袭剽窃科研成果、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反对庸俗化学术评价等四条“底线”,肩负起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历史重任。

  自律规范明确反对委托代写代发论文。要求科技工作者遵循论文撰写和发表规范。反对以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论文挤占浪费学术资源,共同抵制学术论文发表中第三方中介机构投机取巧谋取利益的不端行为,反对委托“第三方”代写代投论文、对论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或评审意见,维护好中国科技工作者的社会形象和学术尊严,提升中国科学家的国际声誉。

  自律规范明确反对压制学术民主和学术自由,反对滥用学术权力徇私舞弊利益寻租,反对学术评价中唯论文数量、唯SCI等不良倾向,反对行政化官本位等非学术因素影响评价,反对拉关系送人情,暗箱操作,亵渎学术尊严。

  中国科协要求各全国学会、地方科协和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组织科技工作者深入学习自律规范,加强自律监督;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为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和环境保障;积极指导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建立学术道德委员会等内设机构,健全科研诚信制度规范,加大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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