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

2018-12-14  A+ A-
  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 为落实中美两国元首共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4日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3个月,涉及211个税目。

  根据公告,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对附件1所列28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2所列116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加征25%的关税;对附件3所列67个税目商品暂停征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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