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人社部:因工作原因未休年假可要求经济补偿
2020-01-03
A+
A-
未休年假能要求经济补偿吗?人社部官方微信2日发布案例,小陈2018年和公司解除了合同,公司依法支付了经济补偿。小陈认为,他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在2018年还有10天的带薪年休假,由于工作原因没休成,要求公司对未休年休假支付相应补偿。此诉求最终获得仲裁委支持。(李金磊)
分享到:
最新评论
相关新闻
习近平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简历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国家领导人 习近平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赵乐际当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韩正当选国家副主席 新当选国家领导人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王勇在湖南长沙指导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时强调 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 争分夺秒搜救被困人员
强健国际贸易链:“世界超市”义乌实现外贸大增速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