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近日,国家药监局开展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调研,派出5个调研组,分赴海南、山东、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浙江、四川等地开展调研,在每个省选取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一家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2017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厅字〔2017〕42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监管工作要求,调研组重点围绕各地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及药品监管改革工作情况,深入排查各地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深入了解药品监管改革进展,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务求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每到一个地方,调研组都认真听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工作汇报,到药品检验机构调研检查,在每个省选取一家药品生产企业,一家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听取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药品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监管的决策部署,坚决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排查薄弱环节,化解风险隐患,落实全过程、全链条监管责任。要继续深化改革,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认真谋划好药品监管工作。
针对企业在各项改革推进中反馈较为集中的问题,调研组认真记录并一一回应。调研组要求企业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调研组表示,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为企业提供更便捷更优质的政务服务,鼓励企业结合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企业研发和创新能力,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