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7月30日电(记者夏军)日前,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原副主任黄振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振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振东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丧失党性、不知敬畏、执法犯法,为涉黑人员提供保护和帮助,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振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