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潍坊市政府原副市长邢培彬决定逮捕

2020-11-04  A+ A-
  新华社济南11月4日电(记者闫祥岭)山东省人民检察院4日发布消息,山东检察机关依法对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决定逮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消息称,山东省潍坊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邢培彬(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日照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邢培彬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前,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山东省纪委监委对邢培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邢培彬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相应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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