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县村支书霸占社区文化广场经营黑驾校政府渎职不作为

2017-07-11  A+ A-

 核心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2号)第十条规定,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有健全的培训机构,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等。规定第五十二条明确,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在河南省夏邑县运管处却未彰显法律的公正,管理制度的严明,尤其是夏邑县罗庄镇政府则包庇李楼村支书司俊明占用社区文化广场经营非法练车长达几年,涉嫌非法占地经营黑驾校,给该社区居民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而罗庄镇政府领导则是不闻不问,居民是敢怒不敢言,媒体监督曝光无济于事。
近日,本中心记者再次接群众反映后,也曾多次拨打过夏邑县运管处的举报电话(0370-6669995)进行举报,接话员称会交于负责人去调查落实,并给予回复。截至发稿前,这所“黑驾校”还是依然“我行我素”,依然在非法经营,而记者也没接到夏邑县运管部门的任何回复!

黑驾校打着“浩馨驾校”的名字进行非法培训,涉嫌非法占地,而浩馨驾校的注册地则是在夏邑县会亭镇。让人不解,这家“黑驾校”经媒体曝光、有关部门责令停业后不久,却再次扩大经营,更加疯狂、明目张胆进行培训近期还有其他驾校车辆在此练车,据说是司俊明借来的车辆
夏邑县罗庄镇新集社区群众呼吁希望此事能够引起夏邑县政府重视,通过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彻底铲除“黑驾校”占用社区文化广场进行非法经营,损害群众利益,侵占社区居民合法权益还新集社区居民一个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
本中心将继续跟踪报道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