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案开庭 被控受贿1.46亿

2017-07-21  A+ A-

原标题: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受贿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1.46亿

2017年7月21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珉受贿、贪污、玩忽职守一案。

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珉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省长、中共吉林省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解决财政补助资金、获取港区开发权、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者通过他人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6亿余元;2009年11月,王珉利用其担任中共吉林省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费用;王珉作为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组组长、大会主席团临时党组书记、常务主席,在辽宁省有关选举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反映相关人员的拉票和贿选行为,未按规定调查处理,导致选举中发生大范围的拉票贿选和部分人员违法当选,严重破坏了换届选举秩序和人大选举制度,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追究王珉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六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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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书记:决不能让贿选案在辽沈大地再次发生

(2017年3月5日)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今天下午,在辽宁团开放日上,辽宁省委书记李希第一个发言,发言中他谈到了辽宁拉票贿选案,表示按照中央部署,辽宁认真完成拉票贿选案的后续处理工作,深入开展警示教训,坚决肃清王珉影响;专项整治“圈子文化”、用人不正之风、弄虚造假搞“忽悠”等问题,全省上下普遍受到了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对“讲政治”有了更清醒深刻的认知。

李希表示,辽宁省正在进行的换届选举工作,截至目前14个市没有发现一起拉票贿选问题,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决不能让贿选案在辽沈大地上再次发生

另据央广网消息,李希指出,以案为鉴,痛定思痛,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净化政治生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他表示,决不能让贿选案在辽沈大地上再次发生。(央广记者 郭威 吴喆华)

“王珉主持工作期间,中央批复的人事方案未落实

北京青年报消息称,李希表示,辽宁拉票贿选案在查处过程中,由中央纪委直接指挥,由辽宁省委负主体责任。

 

他表示,查处过程有很多体会,在王珉主持工作五年半的时间,放弃了党的领导,造成的恶果一个是选举问题,中央批复的人事方案没有落实,出现人身依附、圈子文化。一些干部通过潜规则进入领导岗位,不择手段、疯狂捞取,破环了政商关系。还有一些干部为了快速升迁,出现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情况,不作为乱作为频繁发生。(北青报记者 刘汨)

“新一届省委当选后,第一件事就是观看王珉忏悔录

李希表示,辽宁在查处拉票贿选案的同时,按照中央巡视组和审计署对辽宁经济数据出现的弄虚作假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王珉把中央的稳中求进变成稳中求快,把作风搞坏了。”

他表示,新一届省委当选以后,第一件事就是举行学习班,观看了看王珉等人的忏悔录接受教育,并在发言最后表示,绝不让辽宁拉票贿选案在辽沈大地重演。(北青报记者 刘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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