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多名干部“提篮子”被追责

2018-10-31  A+ A-
  新华社长沙10月31日电(记者袁汝婷)湖南常德市纪检监察机关日前通报五起典型案例,一批党员干部通过“提篮子”谋取私利,被严肃查处。

  “提篮子”是一个反腐新词,指的是一些人利用领导干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充当中介,借助权力效应为自己和他人站台,从中牟取私利,其实就是“空手套白狼”。

  以常德市鼎城区委原书记刘定青为例,他利用职务上的影响打招呼,帮助其特定关系人赵某替他人承揽工程、赵某从中收受介绍费20万元;帮助其弟替他人承揽鼎城区江南沅江风光带建设工程,其弟收受承建商杨某某财物100万元。同时,刘定青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5月,刘定青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典型案例还包括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临时党委原书记余运俊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桃源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县住房保障办公室原主任傅正国为公租房工程承建商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副调研员李振华为棚改工程承建商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石门县三圣乡白临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邹帮兵为他人承揽工程项目提供帮助、谋取私利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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