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律师协会“两个中心”挂牌成立

2017-03-30  A+ A-
“举旗”与“亮剑”同行维权和惩戒并举

——青海省律师协会“两个中心”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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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下午,青海省律师协会召开“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和“投诉受理查处中心”成立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谦出席发布会并为“两个中心”揭牌,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刘伯林作了讲话,会议由青海省律协会长马福祥主持,法治日报、青海日报、青海电视台等9家新闻媒体派出记者进行了宣传报道。

发布会上,马福祥会长介绍了“两个中心”成立的背景、人员组成、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对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律师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要求各市、州律师协会按照省律协的工作模式,尽快完成“两个中心”的组建工作。张谦副书记和刘伯林副厅长为“两个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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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伯林副厅长指出:“两个中心”的成立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的意见》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落实厅党组“四柱八梁”的工作思路、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积极行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促进我省律师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广大律师“娘家”的律师协会,要在会员执业权利受到侵害时,敢于“举旗”、率先站出来,通过处置维权个案,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妨碍律师正常执业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受理,协调解决,用实际行动回应律师行业和社会的关切。对不守法诚信执业和敢于穿越“底线”的律师,主动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勇于自律,敢于“亮剑”,从而既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刘伯林副厅长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成立“两个中心”的重要意义。“两个中心”的成立,有利于打造便民利民的“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律师协会资源、提升协会权益保障工作和行业惩戒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增强权益保障工作和行业惩戒工作的合力。对于全面加强律师协会建设,更好地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要规范运行,完善中心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两个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充实工作力量,健全完善维权案件受理、调查、处置工作程序,做到“四个第一”和“四个必须”。市(州)律师协会要尽快成立“两个中心”。三是要相互配合,形成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两结合”管理体制优势,完善信息沟通共享、重要决策会商、重要工作事项协作等机制,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行为通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披露制度,把律师协会挺在行业服务管理的前面,促进律师权益保障措施的落实,形成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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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市(州)律协会长、秘书长,西宁地区部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代表,省律协维权和惩戒委员会委员,省律协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等共50多人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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