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福建一名男子因在网上出售长约4cm的迷你枪形钥匙扣,被辽宁鞍山铁西公安分局跨省抓捕。警方送达家属的拘留通知书显示,这名男子是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刑事拘留的。据了解,此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已将此案移交给检察机关。
今年7月31日,这名男子从福建家中被辽宁鞍山警方带走。家属收到的拘留通知书显示,他因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被辽宁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男子的爱人程女士(化名)称,他们销售的是迷你枪形钥匙扣,主要用于收藏,售价几百元不等。“虽然它具备了击发功能,但我们没有做过什么火药弹药之类的,就是一个用于收藏的小小钥匙扣挂件。”
程女士说,几年前,她的丈夫在国外带回一个迷你枪形钥匙扣,找到国内代工厂进行复制加工,并在网上进行销售。此钥匙扣长4cm,仅仅是被当作饰品收藏交易,从未发生过伤人事件。
在程女士看来,这种仿真枪钥匙扣没有什么社会危害性,远不如一把刀或者弓箭的危害力大。有时候经销商做的所谓“弹药”,“成分跟火柴头的成分一样”,打出来就是哑炮。程女士还称,2015年8月末,当地警方曾对此钥匙扣进行过检查,并告知这种产品作为钥匙扣销售没有问题。
不过,新浪微博上一段演示“迷你枪形钥匙扣”威力的视频,近日引起较大关注。视频显示,在一定条件下,这类枪形钥匙扣可以一枪击穿薄铁桶。
还让程女士有些不解的是,自己和丈夫都是福建人,为何丈夫会被辽宁省的警方带走。此案的代理律师杨卫华在接受中国之声采访时透露:“辽宁警方在侦查中,发现有一个东北人买卖枪支,跟福建男子没有直接关联,是发现这个东北人有一笔交易是枪形钥匙扣销售中的一个环节。”
杨卫华律师表示,他刚刚接手此案,已经会见过犯罪嫌疑人。此案的实体问题,自有法院来裁决。不过,此案值得大家关注的是,多大的枪可以称之为枪。他说:“这几年仿真枪引起了一定的社会争议,一般的仿真枪是在争议涉及标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是否合理。而本案件涉及的是,多大的枪形可以称之为枪。”
杨卫华律师说,尽管按照法律规定,此枪形钥匙扣达到了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但该钥匙扣直径只有4cm,根本无法握把,枪支认定标准在适应具体案情时应有所变动。“这么小的东西能不能称之为枪,去机械地适用1.8焦耳/平方厘米的枪支认定标准去判断,这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另外还涉及枪口比例的计算标准本身是不是具有科学性的问题。”
杨卫华律师还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枪的口径通常不超过20mm,但此规定只界定了口径的上限,并没有界定下限,过小的口径是否还能被定义为“枪”,这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律师乔烽先后代理过多起涉枪案。他认为,评价此案的关键在于,福建男子销售的这类枪形钥匙扣,是否具有足以致人死伤的危险性。“因为只有在达到‘两个标准、一个结果’时才能追究涉枪罪的刑责。两个标准是,1.8焦耳和发射器物可以达到致人死亡或伤残的条件;一个结果是指,使用者造成他人死伤或制造者违背法律、法规生产‘军枪或民枪’。”
乔烽律师认为,在办案实务中,侦查机关鉴定枪支的标准不够规范。“目前,枪支的概念、标准,鉴定程序、依据,起诉和量刑等,相对比较混乱。在我所了解的一些具体案件中,对于有些枪支,侦查部门会以‘某武器研究所专家认为’来代替法定或者部委颁布的标准。”
针对此案,昨天深夜,鞍山市铁西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中国之声独家采访。警方出具了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鉴定结论认为,送检的检材(枪形钥匙扣)是以火药为动力自制袖珍转轮手枪,属于非军用枪支,具有射击功能,认定为枪支。
鞍山铁西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案的福建男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只要经过权威鉴定,认定为枪支,根据法律规定,警方应予以严厉惩处。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记者管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