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
我们是吕梁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星地产公司”)旗下所开发的《金巢魔码》楼盘的全部业主。2013年10月份,宏星地产公司在位于吕梁市离石区龙凤街与长治路十字路口西南角大张旗鼓销售位于离石区北川河东路生态园旁边的《金巢魔码》楼盘。该公司白纸黑字与业主签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金巢魔码》楼盘“五证齐全”并将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项目全部手续,确定于2016年10月31日前交房。淳朴善良的民众为圆住房梦痛快地拿出了毕生积蓄;舍出脸面东拼西凑;顶着高利息向民间借贷等方式方法在宏星地产公司规定日内交全合同约定的首付,房屋总价款的40%。 2014年交了合同约定房款总价的10%。2015年,当所有业主全部沉浸在要如何装修房子的欢乐中时,终于熬到了合同约定交房期2016年10月31。可万万没想到宏星房地产公司失信了,说按期交不了房,更令业主痛心的是到目前为至合同中所说的“五证齐全”一证也没有。期待已久的住房梦何时能圆?我们辛苦几十年积攒的血汗钱啊!面对上述问题所有业主与宏星地产公司几次协商无果。
一、现将宏星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反映如下:
1.合同第一条:吕梁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卖方)出卖人以招标拍卖方式取得位于北川河东路编号为2011—31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卖人所建小区暂定名为金巢魔码5米4。该房屋位于北川河东路处,产权性质为住宅,属框剪结构,层高为5米4,建筑层数为地上20层。
据我们业主经相关部门了解所知,本宗土地现在吕梁市国有土地资源储备库里,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获得本宗土地的使用权。而宏星地产公司在2013年销售房屋和业主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以取得本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现在事实证明出卖人在2013年就伪造事实欺诈我们全部业主。
2.合同第二条: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卖人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由于政府规划变更原因,相关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正在办理中,出卖人保证本项目于2014年12月31日前提供项目手续,若无任何手续,买受人有权退房,并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给付赔偿。
到目前为止,宏星地产公司没有提供任何项目手续。
3.合同第八条:出卖人应当在2016年10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直到现在宏星地产公司还无法交房,而交房日期一推再推。
二、业主诉求
1、强烈要求宏星地产公司退还我们全部所交的房款并按合同约定银行活期利率给付赔偿。
2、由于宏星地产公司的欺诈行为致使我们无法入住自己购买的商品房,给我们每一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财产损失。强力要求政府部门对宏星地产公司的违法行为严惩不贷。
3、追究宏星地产公司在共和国的土地上目无法纪,伪造事实,欺诈业主巨额资金的违法犯罪行为。
以上诉求句句真情,事事真实,宏星地产公司对自己欺诈业主的犯罪行为不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且还铮铮有词拒不退款,此种行为是与党的十八大精神背道而驰;是给我市第四次党代会所提出的塑造吕梁美好形象摸黑;是与建设平安吕梁、和谐吕梁唱反调。我们全部业主恳请市委、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基本原则,维护我们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追究宏星地产公司的犯罪行为,实事求是为我们解决上述问题。
金巢魔码全体业主(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