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到2020年实现共享共用

2017-08-10  A+ A-
  新华社北京8月10日电(记者赵文君)我国将加快完善津冀沿海水域海事一体化监管机制,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到2020年实现共享共用。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的意见》,将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将坚持目标导向,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水域海上航路、锚地,破解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紧张的难题,推进津冀沿海航区通航资源共享共用。深入推进海事系统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模式改革,全面提升津冀沿海航区海事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意见明确了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的五项主要任务:统筹规划渤海中西部通航资源布局;建立完善津冀海事协同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津冀海事监管设施建设;推进通航资源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快推进津冀海事监管模式改革。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的总体部署,到2020年,津冀沿海水域航路、港外锚地布局基本合理,规模和数量将基本满足津冀港口和航运发展的需要,区域通航资源实现共享共用。海事管理实现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和执法联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为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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