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孔祥鑫)记者29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该部门日前出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严格违规转租转借公共租赁住房家庭资格管理等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家庭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及共有产权房。
据介绍,这一通知是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已获得住房保障家庭动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的。
根据通知,经调查核实,家庭确有违规使用行为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取消家庭各类保障房(含公租房补贴、市场租房补贴)资格,停止发放租金补贴,退回承租住房,并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
与此同时,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将取消该家庭各类保障房资格的信息记入不良信息档案,自取消资格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允许该家庭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含市场租房补贴)及共有产权住房。5年后再次申请且取得备案资格的,应以市场租房补贴方式保障为主。
此外,各公租房产权单位要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政策宣传栏、举报箱和公示牌,公示牌应写明“本小区(楼栋)为公租房,严禁转租、转借,违法必究”等字样,同时要公示项目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负责人及举报电话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