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非法猎捕斑海豹案后续 最后37头斑海豹放归大海

2019-05-11  A+ A-

  今年2月,大连警方查获一起非法猎捕贩卖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斑海豹案。5月10日,其中被救助的37头斑海豹回到大海的怀抱。

  大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曾于今年2月21日通报了一起非法猎捕案:警方在一次走访中发现有人非法猎捕、收购斑海豹幼崽,立即展开侦查。

  2月11日,民警查获斑海豹幼崽80头,其中71头为活体,身体极度虚弱,9头已经死亡。随后,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警方又发现20头死亡斑海豹幼崽。获救后,小斑海豹因被非法猎捕时受到惊吓,被藏匿时又未得到母乳喂养,身体非常虚弱,最终共计存活61头斑海豹幼崽。

  经过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大连老虎滩极地馆、大连圣亚海洋世界等专业机构救助,4月11日,该案中被成功救护并经专家和兽医评估已具备野外生存能力的24头斑海豹幼崽被放归辽东湾。

  5月10日上午10点,被非法猎捕的37头斑海豹幼崽在辽宁省大连市旅顺附近海域被放归大海。专家们通过卫星信标发现此前放生的24头斑海豹幼崽目前状态良好,顺利回归种群。至此,幸存的61只斑海豹全部回归大海。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2月25日该案已有10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另有两名犯罪嫌疑人翟允涛、王龙民在逃。大连警方当时曾向社会发布悬赏通告,凡提供有价值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

  斑海豹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唯一能在中国海域繁殖的鳍足类动物。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图片来源/央视截屏 记者 熊颖琪)

分享到:

电脑版

Copyright@2008-2018 中华通讯社-中华在线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