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警方破获一起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7-09-22  A+ A-
  新华社大连9月22日电(记者白涌泉)“以理财名义吸收他人存款,承诺按照存款期限不同返还高额利息。”这是喜欢钻空子的不法分子惯用的诈骗手段。近日,大连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此案涉及金额400余万元。

  2017年8月中旬,大连旅顺公安分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口口相传、发送传单、召开推介会的方式,并承诺一定按照存款期限还本付息,面向社会不特定群体进行投资理财宣传,该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嫌疑。

  经警方调查后发现,自2017年3月起,辖区居民刘某在没有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下,把自己公司经营的存款产品包装成所谓的理财产品,对外以某公司名义,宣称经营的是P2P业务,向社会不特定群体吸收存款,并欺骗老百姓称该公司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对外出借给借款人,谎称借款人有车辆作抵押来保证老百姓资金安全,承诺按照存款期限不同返还7%-13%的高额利息。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自2017年3月起,自己以某公司的名义对社会不特定群体吸收存款400余万元,并通过POS机刷卡的形式存入某公司在上海的备付金账户中,之后刘某又以商户提现的形式将资金转入其个人账户中,只将其中少部分资金用于出借,而且借款人所谓的抵押物也只是幌子,其他大部分资金在其个人账户中形成资金池。

  警方表示,市民需对“高额回报”的投资保持警惕,要审验理财公司的资质,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加强自我防护意识,以防被骗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目前,因涉嫌诈骗,犯罪嫌疑人刘某已经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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