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手”伸向国家扶贫帮困专项资金新疆兵团一基层干部贪污百余万公款获刑
身为一名新疆兵团基层团场的副科级干部,竟然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不享受国家政策的人近百名,以此方式骗取国家扶贫帮困专项资金达百万元,供自己购房买车等进行挥霍。近日,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被告人车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被告人车刚,1973年出生,原系第五师八十七团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科级)。2017年5月4日,兵团博乐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车刚犯贪污罪提起公诉。
经博乐垦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4年,被告人车刚在担任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负责经办团场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大病救助等民政资金申领及发放工作。为骗取国家专项资金,车刚虚报不享受国家政策的赵某某等94人,并通过向他们索要或者用他们的身份资料办卡的方式取得该94人名下的96张银行卡,多次骗取国家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大病救助等资金,并通过刷卡消费和取现的方式存入自己或家人名下,共计非法占有公款1350380元,用来购房、买车、购买理财产品等。
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各基层单位出具的单位人员享受低保情况证明,证实了八十七团享受补助的赵某某等94名人员均系不符合享受政策人员的事实。
2016年7月,兵团第五师八十七团纪委对在团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进行核对调查时,发现车刚存在违规发放和截留低保金的问题后向其追回,车刚于当年八九月间向八十七团上缴截留的低保金共计392567元。
2016年12月,八十七团纪委将车刚违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在对车刚进行调查时,车刚承认其虚列人员套取低保金用于公务接待等事务,否认其个人非法占有。后经教育,其如实供述将套取的低保金用于个人购车、买房、存入银行及个人消费的事实,并退缴赃款39万元。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车刚不服,提出上诉。
2017年10月16日,兵团第五师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潘从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