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展示查扣的仿冒黄永玉绘画作品(2017年12月18日摄)。新华社记者 白阳 摄
新华社贵阳1月18日电
题:名家书画“李鬼“横行,谁是乱象幕后推手?——贵州警方破获一系列特大制贩假冒名家书画作品案
新华社记者 白阳
一件经过全套鉴定流程的名家艺术品,可能只是一个精心营造的骗局。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公安机关在公安部指挥下,历经半年多时间,成功破获一特大制贩假冒范曾、启功、齐白石等名家书画作品案,摧毁3个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字画1165幅,查扣涉案资金2600余万元。
仿冒的名家作品是如何在层层把关之下摇身变为“真迹”的?书画交易市场究竟有何行业“潜规则”?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一封举报信引出千万元“案中案”
2017年初,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市场上出现大量仿冒范曾等当代书画名家的作品并流入拍卖市场。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部署贵州遵义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一个以张某为首的制贩假冒范曾美术作品的犯罪团伙由此浮出水面。
专案组随即赴北京、天津开展查证工作,并于6月初将张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到案,并从张某处当场扣押了上百幅假冒的范曾绘画、书法作品等。专案组顺线追踪,一个以郑某某为核心的制贩假冒名家书法犯罪网络随后进入办案民警视线。
经查,擅长模仿绘画的张某和擅长模仿书法的郑某某经由中间商姜某光形成一个利益链。自2003年以来,郑某某以300元一幅至1万元一平尺不等的价格将其制作的名家书法作品出售给姜某光,并以100元至2万元一幅的价格为姜某光提供的假范曾画作题款。
专案组又顺线发现了汪某等人制贩假冒系列名家字画的新线索。经查证,汪某仅2004年以来,就伪造名家字画300余幅,其中伪造徐悲鸿、齐白石等11位名家的87幅作品,经中间人送拍后,成交额超过6000万元。
三环节运作“洗白”伪字画
记者调查发现,造假者逼真的技术、不规范的鉴定方式和拍卖环节的审查漏洞,共同造成了书画交易市场“李鬼”横行的乱象。
在生产环节,一些伪作水平较高,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张某表示,自己15岁开始模仿范曾字画,针对范曾不同时期的画风做了专门练习。郑某某甚至颇为自得地声称,他模仿启功的书法作品,曾被评价为“比原作更像原作”。
书画鉴定是伪作“洗白”的关键一环。触目惊心的是,一些专业鉴定人士主动参与造假,让伪作更加真假莫辨。
嫌疑人徐某曾在2008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范曾字画的唯一鉴定人。认识郑某某后,他不但向其介绍了购买假冒范曾书法的客户李某某,还曾为李某某提供的20余幅假冒范曾书法作品开具收藏证书。搜查证物显示,徐某开具的证书上时间落款均为2013年以前。
民警介绍,一些制贩假人员骗取不具备鉴定能力的书画家亲属或其他知名人士为伪作题跋、与伪作合影,一定程度上也为假字画的流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此外,作为艺术品交易的最后出口,一些拍卖公司在对征集来的作品进行真伪筛查的程序中流于形式,为伪作流入市场打开了缺口。
“拍卖公司业务员身上担负着每季几千万征集拍品的任务,并且与工资奖金挂钩,不管卖的是真货假货,佣金也不会少。”汪某说。
曾在北京某拍卖公司工作的嫌疑人周某交代,2012年以来,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汪某将10幅假冒字画送拍,成交价共计225万元,其中,汪某分得102万元,他自己则分得68万元。
革除“潜规则”须改变“九龙治水”监管格局
日益猖獗的假冒字画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书画市场秩序,冲击了书画作品的交易及升值空间,甚至案件中发现了用假冒书画作品抵押贷款的情况,给金融领域带来风险。
但是,相比高额回报,法律的制裁却显不足。张某在2002年就因假冒字画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但他并未收手:“我自己署名的画卖到3万元一平尺就很不错了,署名范曾,拍卖会上能叫到120万元一平尺。”
法律的漏洞也让部分不法分子有机可乘。根据拍卖法,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即便买家发现买到假字画,也面临维权难。
在艺术品拍卖监管方面,文化、版权、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往往只履行登记备案义务,对拍卖公司是否如实备案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并没有构成有效监管;而高仿真复印、电脑扫描刻章等制假手段也对相关部门的鉴定查处带来不小的挑战。
遵义市公安局局长刘晓渝认为,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监管力度,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制教育;更要让社会认识到,假冒书画不仅伤害文化市场秩序,也影响中国书画市场的国际声誉。
如今,身陷囹圄的张某悔恨不已:“我的法律意识太淡薄,走到今天是罪有应得。”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制售假冒名人字画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惩处艺术品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呼吁全社会提高著作权保护意识,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积极维权,发现违法线索要主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