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严惩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18-06-01  A+ A-
  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罗沙)最高人民法院1日发布了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判的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10起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司法功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这10起案例是:林某某通过网约车猥亵儿童案,施某通过裸贷敲诈勒索案,庞某某等人约网友见面强奸案,杨某某假借迷信强奸案,乔某某以视频裸聊方式猥亵儿童案,叶某甲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案,刘某某提供虚假网络技术诈骗案,江某某网上虚假销售诈骗案,王某以招收童星欺骗猥亵儿童案,付某某诉某网络公司、某教育中心名誉权、隐私权纠纷案。

  据介绍,过去五年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依法审理了拐卖、猥亵儿童,组织儿童乞讨,引诱幼女卖淫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18860件,惩处罪犯19248人;审理了一批毒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传播淫秽物品案件8207件,惩处罪犯8680人。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由于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识别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相对薄弱,更容易成为网络违法犯罪的侵害对象。人民法院会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利用互联网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完善司法政策;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网络违法犯罪侵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儿童节当天,最高人民法院还在位于河南郑州的第四巡回法庭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100名小朋友走进最高法巡回法庭,开展法治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随着国家法治体系越来越完善,要让法律法规和法治精神落地生根、发挥作用,必须加大基层普法力度,从孩子们抓起。”全国人大代表郭建华在活动现场说,让孩子们走进最高审判机关,感受法治氛围,接受法治熏陶,不仅能够帮助少年儿童树立尊法学法用法的意识,也有利于让孩子们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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