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集中宣判50起黑恶案件 313名被告人受惩处

2018-12-01  A+ A-
  新华社福州12月1日电(记者 王成)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11月30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等30个基层法院,分别对50件313人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开展集中宣判。

  此次集中宣判的案件聚焦黄赌毒、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贷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其中涉黑犯罪案件7件62人、涉恶犯罪案件41件249人、“保护伞”案件2件2人,集中宣判案件数量、涉案人数和案件类型是福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最多的一次。

  以湖里法院宣判的一起重大涉黑案件为例,以被告人颜某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在厦门市海沧区青礁村一带,有组织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仅强迫交易一项涉案金额就达3700余万元,该案2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二年到二十一年不等。

  据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案件155件1003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重刑的罪犯共计257人,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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