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维护核心见诸行动 高举旗帜不懈奋斗

2018-05-13  A+ A-
原标题:维护核心见诸行动 高举旗帜不懈奋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高端访谈)——访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

  近日,就山西如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实现政治生态由“乱”转“治”、发展由“疲”转“兴”,进一步用改革开放打开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新局面,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勇当开路先锋,记者专访了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

  记者:山西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步步引向深入。请谈谈这方面的主要举措。

  骆惠宁: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6月考察山西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我们抓好扎实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扎实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民生保障、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五项重大任务,在山西发展史上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九大后,我们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在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全面覆盖上下功夫,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晋大地转化为生动实践。举办4期省管干部专题研讨班,对县处级以上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基层”主题宣讲活动,使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深入人心。出台《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开展弘扬“红船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政治观,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围绕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明确了山西在新时代的前进方向和战略重点。组织省市县万名干部大调研,聚焦谋转型、强党建、转作风、抓落实,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服务群众。近期由省委常委带队,就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重大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以办好山西事情的实际成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山西时充分肯定山西实现了“两转”。您对此有怎样的感受?

  骆惠宁: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山西省委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做到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推动经济稳步向好“两手硬”,团结带领全省干部群众战胜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和经济断崖式下滑,全省内生动力、发展态势和总体形象发生深刻变化。山西的重大转折和进步,根本原因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保证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当前山西正处于“两转”后的爬坡上升阶段,我们告诫全省党员干部保持清醒头脑和定力,“治”不忘“危”、“兴”不忘“忧”,以更勤勉的工作、更务实的举措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态势,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努力实现经济转型发展持久的强劲态势。

  记者:您提出要把以改革促转型、以开放带转型作为新时代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最强音,对此该如何理解?

  骆惠宁:山西这几年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赋予转型综改新的时代内涵,从解决制约转型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入手,狠抓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有效构筑起促进和保障转型发展的体制政策“四梁八柱”,正推动转型发展过程成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我们深知,山西发展相对滞后,主要是改革开放相对滞后。中央要求山西在2020年基本建立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2030年基本完成资源型经济转型任务,时不我待。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转型发展的紧迫感和自觉性,狠抓国发42号文件的落实,用好国家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抓实抓好“转型项目建设年”工作,推动国企国资、开发区、人才、科技管理体制、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重大改革往深里走,完善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的理念、内涵和举措,使“以改革促转型”成为基本路径,使“以开放带转型”成为活力源泉,奏响新时代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最强音。

  记者:党的十九大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向全国推开。山西作为先期试点省市之一,如何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骆惠宁:山西前期改革试点成效只是长征第一步,我们要不断增强深化改革的自觉,敬终如始深耕细作“试验田”,一步一个脚印推动试点往深处做、细里做。山西省委出台“深化方案”,把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上,健全了分析研判本地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等机制。

  目前,省市县三级都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反腐败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既当“总揽领导”又当“一线指挥”,着力强化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支持和保障各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确保监察权规范高效顺畅运行,不断使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试点全面推开至今年3月,全省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7999人次、同比增长49.6%,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19211人、同比增长58.1%,移送审查起诉250人、同比增长163.2%,实现办案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根据监察法有关规定,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听取和审议了省监察委员会的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凝聚了支持监察体制改革的共识。加强市县派驻监察和乡镇监察工作,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抓好整治民生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三项重点工作,依纪依法从严监督乡村、街道等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让人民群众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报记者 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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