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泽君:2016年检察机关从五方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2017-03-11  A+ A-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王佳宁)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做客新华网两会特别访谈,与网友在线交流。

  当回答去年检察机关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时,胡泽君表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我们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出发,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刑事诉讼制度的重大改革部署。从2015年开始,在中央政法委直接领导下,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如何推进改革,反复沟通协调。2016年7月,经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后,《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检察机关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坚持证据裁判原则,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最高检制定出台《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指引》《刑事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指引》等一系列文件。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立书面审查与调查复核相结合的亲历性办案模式,对命案等重大案件建立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实行技术性证据专门审查制度,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制度,以及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

  第二,积极构建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推动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统一。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审前把关和分流作用,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有序衔接的多层次刑事诉讼体系,推动实现繁简分流,提高诉讼效率。积极探索被告人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强调“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第三,加强监督引导,着力构建新型诉侦关系。持续加强对立案活动的监督,防止一些不应当立案的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对发现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滥用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及时督促侦查机关予以纠正。与公安机关共同推进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机制,最高检部署在10个省份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工作,从源头上促进提高侦查质量。

  第四,加强监督配合,构建新型诉审关系。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把提高公诉质量作为构建新型诉审关系的前提,加强公诉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专业化公诉队伍。适应改革要求,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调整刑事抗诉工作重心,更加注重对法律适用错误的抗诉。

  第五,加强律师权益保障,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去年,我们在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基础上,又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措施加强律师权益保障。比如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律师权益,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运用电子卷宗系统,给律师执业提供更大便利;开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平台,及时向律师推送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并实现网上预约,完善检律交流联系平台;进一步健全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努力解决律师反映的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老三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新三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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