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政法综治战线的“金字招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创新发展?

2018-11-13  A+ A-
  新华社杭州11月13日电 题:发扬政法综治战线的“金字招牌”——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创新发展?

  新华社记者陈菲、熊丰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是习近平同志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中央政法委与中共浙江省委12日在浙江绍兴联合召开纪念大会。

  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会议释放出哪些信号?记者对此进行了梳理。

  党建引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1963年,浙江诸暨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55年来,各地学习推广“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等经验做法,“枫桥经验”展现出历久弥新的魅力,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思路新举措,推动“枫桥经验”从地方精致的“盆景”上升为全国精彩的“风景”,从社会治理领域扩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我国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

  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更是其不断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

  坚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党的基层组织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心骨”,探索完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能力引领、机制引领等渠道,让党组织的服务管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每个末梢,确保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

  黑龙江、福建等地探索“基层党建+”工作模式,把党组织设在一线办案团队、便民警务站点等做法,创新政法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和工作机制,推动党组织拓展到每个政法综治工作单元。

  江苏等地建设了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社会组织为依托的基层群众工作体系,最大限度把基层群众组织起来,推动从“社会人”向“组织人”的转变。

  “‘枫桥经验’之所以充满生机和活力,最根本的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使党组织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头雁’。”中央政法委负责人在纪念大会上说。

  “三治融合”: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

  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源于基层实践,是“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重大成果,也是新时代构建基层社会善治新体系的根本方式。

  浙江象山,百里海岸,千年渔乡。在象山,基层治理的创新之举——“村民说事”被打造成了这里的一张“金名片”。村里的麻烦事、困难事,只要到村委会的“村民说事”上说一说,基本上都能得到解决。

  “没有‘村民说事’的时候,村民都到小店里面,到公共场合乱说。‘村民说事’就是透明化,有问题在桌面上说。”象山县土下村党支部书记沈飞龙坦言,通过“村民说事”,说出了乡村和谐,说出了民主,说出了发展,也说出了清廉。

  “枫桥经验”的精髓,就是群众的事情群众自己决定,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把中华传统治理智慧和现代治理理念结合起来,着力预防、化解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冲突,努力促进百姓和顺、城乡和美、社会和谐。

  针对一些地方村(居)委会行政化色彩较浓问题,中央政法委要求,要明确政府管理权和居民自治权的边界,把不必要的行政事务剥离出去,把不能缺的群众自治内容纳入进来,使其回归本源,推进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化,鼓励群众“说事、议事、主事”。

  在充分发挥群众自治的同时,中央政法委还强调,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治理难题,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道德建设的教化作用,增强基层社会治理潜力。

  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及时制定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典型个案为突破口,给有关行业和群体立“明规则”破“潜规则”;将执法办案职能向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深入查找案发地区、部门、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进专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打造基层群众用得上、离不开的法治,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说。

  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要

  “枫桥经验”一路走来,群众路线始终是力量所系、初心所在。

  广东等地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法律服务资源,构建数字化、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让群众享受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福建省委省政府划定“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承诺对2.6万个事项“一趟不用跑”、9.6万个事项“最多跑一趟”,覆盖大部分民生服务领域。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与时俱进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最大限度赢得民心、汇集民力、尊重民意,真正让人民群众成为社会治理最大受益者、最广参与者、最终评判者,使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

  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表示,“枫桥经验”之所以经久不衰、永葆活力,就在于始终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始终坚守人民至上这一不变初心,始终弘扬改革创新这一时代精神,始终激活基层基础这一深厚本源。

  “实践充分证明,‘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政法综治战线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中央政法委负责人说。

  面向未来,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必将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时代内涵,使之彰显出强大的实践力量和历久弥新的时代价值,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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