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获悉,2018年,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司法保护,起诉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等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5万余人,同比上升6.8%。辽宁、上海、重庆等地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故意冲撞学生、砍杀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案。
2018年10月份,最高检根据办案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近年来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犯罪案件多发,而一些地方在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保护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就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向教育部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最高检还同时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将最高检检察建议书和本地情况报送省级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推动校园安全建设。教育部专门发出通知,部署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并正式回函,拟会同检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包括研究制定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健全法治副校长制度、建立教师资格申请人违法犯罪信息前置查询制度、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部门联动机制和案件处理快速反应机制等。
今年1月,最高检启动内设机构改革,增设未成年人检察厅,专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显示检察机关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检察业务,以及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重要内容。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表示,检察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抓实抓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一步拓展思路,实现创新发展,条件具备的地方,可以有序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办理,加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