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
张荣珠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晓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建领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怀岗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郭润芝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孙晓杰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屈方方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韩水岐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随义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何发理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挺毅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
杨忠武为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姚红娟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免去:
王卫华的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厅长职务;
张宝文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三)
任命:
谭晓峰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谭爱华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曹建国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其富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忠平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王健、职长庚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根喜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杨楠宇、徐居仓的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
冯耀辉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孟骐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汪贻道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鹏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冀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张幼波、马宏斌、罗岚为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宋利军、刘涛为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张民生为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霍永库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亚光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殷军为铜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崔景文为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丁鹏敏为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万兴为安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向东为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吕萍、常雁翔、任小青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孙晓跃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孟骐、汪贻道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赵振斌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李利明的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杰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