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和平:推动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同

2017-06-08  A+ A-
原标题:胡和平在主持第二次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时强调:全面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本报讯(记者 周明)6月5日,省长胡和平主持2017年第二次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郝彦伟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作了专题解读,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及省级部门负责人参加学习。

胡和平指出,今天是中国环境日和世界环境日,我们集体专题学习《环境保护法》,对推进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具有重要意义。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和加快追赶超越、实施“五新”战略任务的具体行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学法用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实效,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胡和平指出,要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抓好学习宣传,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要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提高环境监管执法的震慑力。要健全机制,加快制定完善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体系。

胡和平强调,要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对反馈意见逐条划定时限、建立台账,对涉嫌环保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对发现的环境问题举一反三、系统治理,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要施行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围绕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统筹推进法规建设、源头防控、污染治理、循环利用、执法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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