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陕西省治霾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03-02  A+ A-
三年陕西省治霾取得阶段性成效

“减煤”969万吨 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2万辆

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改造

3月1日,记者从全省治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3年陕西省出台《“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以来,通过狠抓“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项重点措施,以关中地区为重点强力推动治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从2014年起,关中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实现负增长,截至2016年底,累积削减969万吨。从2013年起,全省开始拆改燃煤锅炉和大力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已累计拆改9417台,23256蒸吨,淘汰52.03万车辆。并持续扩大“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和禁行范围,加大机动车流动路检力度,加快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理念由关中向陕南、陕北辐射。“抑尘”方面,落实建设项目“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冬防期间,西安等城市禁止出土、拆迁等土石方作业。为了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关中地区3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累计1634万千瓦,全省钢铁烧结机和石油石化催裂化装置全部脱硫,水泥生产线全部脱销。“禁燃”方面,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取缔露天煤炭市场,禁止燃煤区内原煤散烧,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明显减少。“增绿”上,编制了《关中水系规划》,西安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荣誉称号,百万亩森林、百万亩湿地建设均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绿地和水面为主的生态功能在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明显。(陕西日报记者 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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